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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4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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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605621

2015年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考试真题(新)

( 试卷总分:120 分 ; 共有1大题 ; 考试时间:240分钟 )

试卷说明

案例解析题 : 用户在提交试卷后,根据该题的答案和解析进行自我评分

第1大题:案例解析题(共120分)

【案例题2】(20分)

某承包人在一多层厂房工程施工中,拟定了三个可供选择的施工方案。专家组为此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对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打分见表2-1,并一致认为各技术经济指标的重要程度为:F1相对于F2很重要,F1相对于F3较重要,F2和F4同等重要,F3和F5同等重要。

问题:

1.采用0-4评分法计算各技术经济指标的权重,将计算结果填入答题卡表2-1中。

2.列表计算各方案的功能指数,将计算结果填入答题卡表2-2中。

3.已知A、B、C三个施工方案的成本指数分别为0.3439、0.3167、0.3394,请采用价值指数法选择最佳施工方案。

4.该工程合同工期为20个月,承包人报送并已获得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2-1所示。

开工前,因承包人工作班组调整,工作A和工作E需由同一个工作班组分别施工,承包人应如何合理调整该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绘制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图)?新的网络进度计划的工期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关键工作有哪些?(功能指数和价值指数的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正确答案】 :

1.F1相对于F2很重要,F1相对于F3较重要F2和F4同等重要,F3和F5同等重要。各技术经济指标的权重如下表所示。

2.各方案的功能指数如下表所示。

3.A方案价值指数=0.3333/0.3439=0.9692;

B方案价值指数=0.3397/0.3167=1.0726;

C方案价值指数=0.3270/0.3394=0.9635。

因为B方案价值指数最大,所以B方案为最佳方案。

4.调整后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新的网络进度计划的的工期=6+5+8=19(月),能够满足合同要求,关键工作为工作A、工作E、工作H。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0-4评分法的运用。按0-4评分法的规定,两个功能因素比较时,其相对重要程度有以下三种基本情况:很重要的功能因素得4分,另一很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0分;较重要的功能因素得3分,另一较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1分;同样重要或基本同样重要时,则两个功能因素各得2分。

根据题意,F1相对于F2很重要,F1相对于F3较重要,F2和F4同等重要,F3和F5同等重要,可得出答案。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功能指数的计算。评价对象的功能指数=评价对象的功能得分值/全部功能得分值。将各方案的功能得分分别与该功能的权重相乘,然后汇总即为该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然后计算各方案功能的总加权得分为9.15+9.325+8.975=27.45。则A方案的功能指数为9.15/27.45=0.3333;B方案的功能指数9.325/27.45=0.3397;C方案的功能指数为8.975/27.45=0.3270。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价值指数的计算。价值指数:功能指数/成本指数。根据前两问的结果,按公式计算即可。价值指数小于1,即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大于其功能比重,表明相对于系统内的其他对象而言,目前所占的成本偏高,从而会导致该对象的功能过剩。价值指数大于1,即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A、B、C三个方案中,以B方案的价值指数最高,故B方案为最佳方案。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网络进度计划的调整和关键线路的判断。在对双代号施工网络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时,要注意利用虚工作来正确表达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工作A和工作E需由同一个工作班组分别施工,说明工作A和工作E为紧前紧后工作关系,中间要用虚箭线连接起来,但是不能改变原来的其他各工作间的关系。调整后的网络进度计划图中,总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为关键线路,故关键线路为A→E→H,总工期为6+5+8=19(月)。


【案例题3】(20分)

某省属高校投资建设一幢建筑面积为30000m2的普通教学楼,拟采用工程量清单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业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某造价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该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9500万元)。

咨询企业编制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了响应业主对潜在投标人择优选择的高要求,咨询企业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以下几项内容:(1)投标人资格条件之一为:投标人近5年必须承担过高校教学楼工程;(2)投标人近5年获得过鲁班奖、本省省级质量奖等奖项作为加分条件;(3)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75万元,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4)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为最高投标限价的10%。

事件2:项目经理认为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是基本的粗略条款,只需将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出示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添加项目基本信息后附在招标文件中即可。

事件3:在招标文件编制人员研究本项目的评标办法时,项目经理认为所在咨询企业以往代理的招标项目更常采用综合评估法,遂要求编制人员采用综合评估法。

事件4:为控制投标报价的价格水平,咨询企业和业主商定,以代表省内先进水平的A施工企业的企业定额作为依据,编制了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此外,由于某分项工程使用了一种新型材料,定额及造价信息均无该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信息,编制人员按照理论计算法计算了材料净用量,并以此净用量乘以向材料生产厂家询价确认的材料出厂价格,得到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新型材料的材料费。

事件5:该咨询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审核项目成果文件时发现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存在漏项,要求做出修改。项目经理解释认为第二天需要向委托人提交成果文件且合同条款中已有关于漏项的处理约定,故不用修改。

事件6:该咨询企业的负责人认为最高投标限价不需保密,因此,又接受了某拟投标人的委托,为其提供该项目的投标报价咨询。

问题:

1.针对事件1,逐一指出咨询企业项目经理为响应业主要求提出的(1)~(4)项内容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针对事件2~6,分别指出相关人员的行为或观点是否正确或妥当,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 1.招标文件中内容

(1)不妥当。理由:普通教学楼工程不属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要求特定行业业绩作为资格条件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妥当。理由:对获得过鲁班奖的企业加分妥当,鲁班奖属于全国项奖项,获得该奖可反应企业的实力。

(3)妥当。理由:项目保证金75万元未超过投标项目估算价(最高投标限价)的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有利于防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4)不妥当。理由: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2.事件2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理由:合同条款属于招标人报价的依据,咨询机构应参照示范文本并结合该项目特点、业主的要求及实际情况等编制项目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应符完整的合同条款。

事件3中,项目经理的做法不妥当。理由:项目采用何种评标方法应结合项目的特点、目标要求等条件确定。

事件4中,以A施工企业的企业定额为依据编制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妥,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应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

事件5中,项目经理观点不正确。理由:漏项可能造成合同履行期间的价款调整或纠纷,还可能造成承包人不平衡报价,发现漏项时,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修改

事件6中,又接受某拟投标人的委托 做法错误。理由:咨询企业接收招标人委托编制某项目招标文件和最高投标限价后,不得再就同一项目接收拟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报价或提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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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招标的相关规定。事件1中的内容(1)和内容(2)均不妥当。《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内容(1)和内容(2)都违反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本条可以理解为,投标人来自不同地区和行业,其所累积的业绩和获得的奖项通常具有地域性和行业性,如果以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会限制或排斥别的地区、本行业之外的潜在投标人。

针对该条款,应当区别对待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招标项目需要以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则可以设置全国性的奖项作为评标加分条件。(2)可以从项目本身具有的技术管理特点需要和所处自然环境条件的角度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类似业绩要求或加分标准。事件1中的内容(3)是妥当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估算价为5000万元,所以投标保证金不能超过100万元。

事件1中的内容(4)不妥当。《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这里履约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为中标合同金额,而不是最高投标限价。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招投标活动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方面的知识。

事件2中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和修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否则相关内容无效。同时《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其第四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综上所述,招标人应当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认真编制合同条款,避免后期合同谈判时出现较大争议。

事件3中项目经理的做法不妥当。评标方法通常有两种,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采用通用技术施工,项目的性能标准为规范中的一般水平,或者招标单位对施工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2)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较复杂工程项目的评标,由于工程投资额大、工期长、技术复杂、涉及专业面广,施工过程中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对投标文件评审比较的主导思想是选择价格功能比最好的投标单位,而不过分偏重于投标价格的高低。综合评估法是指将各个评审因素(包括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以折算为货币或打分的法进行量化,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需量化的因素及其权重,然后由评标委员会计算出每一投标的综合评估价或综合评估分,并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普通教学楼属于具有通用技术要求的项目,故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事件4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观点正确,项目经理的观点不正确。该问题涉及到了工程量清单漏项的修改及责任。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因此,招标工程量清单是否准确和完整,其责任应当由提供工程量清单的发包人负责,作为投标人的承包人不应承担因工程量清单的缺项、漏项以及计算错误带来的风险与损失。

事件5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做法不正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或者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提供咨询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事件6中咨询企业和业主的做法不正确。最高投标限价也称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2.0.45条规定,招标控制价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其第5.2.1条规定,招标控制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与复核:(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侨规范》(GB50500-2013);(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4)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7)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当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时.参照市场价;(8)其他的相关资料。


【案例题4】(20分)

某工业项目发包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项目的成套生产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8%,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人工工资标准为80元/工日,窝工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施工机械窝工闲置台班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人工窝工和机械窝工闲置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工期270天,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含税费)。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分包给某专业分包人,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服从总包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各项费用、费率标准约定与总承包施工合同相同。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4-1所示,图中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工作持续时间(单位:天),括号内数字为每天作业班组工人数,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可能时间安排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作业20天后,遇到持续2天的特大暴风雨,造成工地堆放的承包人部分周转材料损失费用2000元;特大暴风雨结束后,承包人安排该作业队中20人修复倒塌的模板及支撑,30人进行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其他人在现场停工待命,修复和清理工作持续了1天时间。施工机械A、B持续窝工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分别为:1200元/台班、900元/台班)。

事件2:设备基础与管沟完成后,专业分包人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发现有部分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经沟通,承包人安排10名工人用了6天时间进行返工处理,发生人材机费用1260元,使设备基础与管沟工作持续时间增加6天。

事件3: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中,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专业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补全,发生采购费用3500元,并造成作业班组整体停工3天,因受干扰降效增加作业用工6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1600元/台班),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持续时间增加3天。

事件4:为抢工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将试运行部分工作提前安排,和设备与管线安装搭接作业5天,因搭接作业相互干扰降效使费用增加10000元。其余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和费用没有发生变化。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均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并提交了相关索赔资料。

问题:

1.分别说明各事件工期、费用索赔能否成立?简述其理由。

2.各事件工期索赔分别为多少天?总工期索赔为多少天?实际工期为多少天?

3.专业分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索赔为多少元?专业分包人应该向谁提出索赔?

4.承包人可以得到的各事件费用索赔为多少元?总费用索赔额为多少元?工期奖励(或罚款)为多少元?

【正确答案】 : 1.事件1:工期索赔成立,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的费用索赔成立,但周转材料损失、倒塌模板及支撑的修复、人员窝工和机械窝工的费用索赔不成立。理由:特大暴风雨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并且主体结构为关键工作,工期损失、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的费用是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但承包人部分周转材料损失、倒塌模板及支撑的修复、人员窝工和机械窝工的费用是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能成立。理由: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是施工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

事件3:工期索赔成立,增加作业用工、人员窝工和机械窝工费用索赔均成立,但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发生的采购费索赔不成立。理由:发包人采购设奋的配套附件不全是发包人应承担的责任,且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是关键工作。但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自行决定采购,则发生的采购费用应由分包人承担。

事件4: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能成立。理由:承包人自身原因决定增加投入加快进度,相应工期不会增加,费用增加应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自行赶工,工期提前,最终可以获得工期奖励。

2.事件1:工期索赔3天。

事件2:工期索赔0天。

事件3:工期索赔6天。

事件4:工期索赔0天。

总工期索赔=3+0+6+0=9(天)。

实际工期=40+90+3+30+80+6+30-5=274(天)。

3.专业分包人可以得到的费用索赔=(30×3×50+3×1600×60%)×(1+10%)+60×80×(1+18%)×(1+10%)=14348.4(元)。

专业分包人应该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

4.事件1:费用索赔=30×80×(1+18%)×(1+10%)=3115.2(元)。

事件2:费用索赔0元。

事件3:费用索赔=(30×3×50+3×1600×60%)×(1+10%)+60×80×(1+18%)×(1+10%)=14348.4(元)。

事件4:费用索赔0元。

总费用索赔额=3115.2+14348.4=17463.6(元)。

工期奖励=(270+9-274)×5000=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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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索赔成立的条件。

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和(或)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和(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3)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规定的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在对事件进行工期索赔分析时,注意受事件影响的工作是否处在关键线路上。网络进度计划图中总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为关键线路,故该项目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⑥→⑦。

事件1中主体结构是关键工作,特大暴风雨是施工单位无法预料的情况,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等后果,由合同当事人按以下原则承担:(1)永久工程、已运至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坏,以及因工程损坏造成的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2)承包人施工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3)发包人和承包人承担各自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4)因不可抗力影响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经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的,应当顺延工期,由此导致承包人停工的费用损失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担,停工期间必须支付的工人工资由发包人承担;(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将引起工期延误,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此增加的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承包人在停工期间按照发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复工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事件2中部分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是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不满足索赔成立的条件,故工期和费用都不能索赔。

事件3中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造成停工,属非承包方责任,由此造成的增加作业用工、人员窝工和机械窝工费用索赔均成立,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是关键工作,故工期索赔也成立。分包人如发现运至现场的发包人采购成套设备缺少附属配件,应立即向承包人书面上报,由承包人报发包人,由发包人书面答复意见。分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自行决定采购,采购费不能索赔。

事件4中为赶工期而采取赶工措是承包人的自行决定,故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第7.9.2条规定,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期索赔。事件1由于不可抗力可索赔工期3天。事件2由于工单位原因造成了质量问题,不可以索赔工期。事件3由于发包人采购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可索赔工期6天。事件4承包方自行决定采取赶工措施,不可以索赔工期。

索赔总工期为:3+0+6+0=9(天);因该项目的关键线路为①→②→③→④→⑤→⑥→⑦,故实际工期=40+90+3+30+80+6+30-5=274(天)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费用索赔。设备与管理安装作业是由专业分包人施工。

事件3因发包人采够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造成整体停工3天,即窝工3天,人工窝工费:30×3×50=4500(元),施工机械窝工闲置费:3×1600×60%=2880(元)。因受干扰降效增加作业用工60个工日,即增加费用60×80=4800(元)。由合同约定可知,人工窝工和机械窝工闲置不计取管理费和和利润,所有的费用都应计取规费和税金。故专业分包人可索赔的总费用为:(30×3×50+3×1600×60%)×(1+10%)+60×80×(1+18%)×(1+10%)=14348.4(元)。专业分包人与总承包单位有合同关系,故专业分包人应该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费用索赔和工期奖励。事件1由于不可抗力可索赔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费用,承包人可索赔费用:30×80×(1+18%)×(1+10%)=3115.2元。

事件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了质量事故,故不可索赔费用。

事件3由于专业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故承包人可索赔14348.4元。

事件4由于承包人自行决定采取赶工措施,故不可索赔费用,但有工期奖励费用。原合同工期为270天,新合同工期为270+9=279(天),实际工期为274天,故工期提前5天。

总费用索赔额:3115.2+14348.4=17463.6(元)。

工期奖励=(270+9-274)×5000=25000(元)。


【案例题5】(20分)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4个月,工程内容包括A、B两项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分别为360.00元/m3、220.00元/m3;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6%;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

各分项工程每月计划和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单价措施项目费用见表5-1。

总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6万元);暂列金额15万元。

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结算与支付约定如下:

(1)开工日10天前,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作为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在第2、3个月的工程价款中平均扣回;

(2)开工后1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剩余部分和其它总价措施项目费用在第2、3个月平均支付;

(3)发包人按每月承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

(4)当分项工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超过15%时,应调整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措施项目费按无变化考虑;

(5)B分项工程所用的两种材料采用动态结算方法结算,该两种材料在B分项工程费用中所占比例分别为12%和10%,基期价格指数均为100。施工期间,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及发包人确认的有关事项如下:(1)第2个月发生现场计日工的人材机费用6.8万元;(2)第4个月B分项工程动态结算的两种材料价格指数分别为110和120。问题:1.该工程合同价为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为多少万元?2.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

3.到第3个月末B分项工程的进度偏差为多少万元?

4.第4个月A、B两项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各为多少万元?发包人在该月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为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正确答案】 : 1.合同价=[(360.00×1000+220.00×700)/10000+7+6+15]×(1+10%)=87.340(万元)。

预付款=[(360.00×1000+220.00×700)/10000+7+6-3.6]×(1+10%)×20%=13.376(万元)。

2.第2个月应支付总价措施项目费=(6-3-6×60%)/2=1.920(万元)。

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360.00×320+220.00×210)/10000+2+1.920+6.8×(1+16%)]×(1+10%)×90%-13.376/2=20.981(万元)。

3.B分项工程第3个月末已完工程计划费用=(180+210+220)×220.00×(1+10%)/10000=14.762(万元)。

B分项工程第3个月未拟完工程计划费用=(180+200+200)×220.00×(1+10%)/10000=14.036(万元)。

B分项工程第3个月末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拟完工程计划费用=14.762-14.036=0.726(万元),该进度偏差大于0,表明进度超前。

4.A分项工程:(1180-1000)/1000×100%=18%>15%,需要调价。超过15%部分工程量=1180-1000×(1+15%)=30(m3)。

第4个月A分项工程价款=[(300-30)×360.00+30×360.00×0.9]×(1+10%)/10000=11.761(万元)。

第4个月B分项工程价款=90×220.00×(1+10%)×(1-12%-10%+12%×110/100+10%×120/100)/10000=2.248(万元)。

第4个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11.761+2.248+1×(1+10%)]×90%=13.5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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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合同价和预付款的计算。工程合同价是包含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规费、税金的合同总金额。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是包含管理费和利润的,但不包含规费和税金。工程合同价=[(360.00×1000+220.00×700)/10000+7+6+15]×(1+10%)=87.340(万元)。由于合同中约定预付款为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20%,故工程预付款:[(360.00×1000+220.00×700)/10000+7+6-3.6]×(1+10%)×20%=13.376(万元)。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价款的计算和支付。第2个月要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其它总价措施项目费:(6-3.6×60%)/2=1.920(万元);第2个月发生现场计日工的人材机费用为6.8万元,计日工要计取管理费和利润;第2个月需扣除预付款=13.376/2=6.688(万元);发包人按每月承包人应得工程进度款的90%支付,所有费用要计取规费和税金。

故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360.00×320+220.00×210)/10000+2+1.920+6.8×(1+16%)]×(1+10%)×90%-13.376/2=20.981(万元)。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进度偏差。进度偏差=已完工程计划费用-拟完工程计划费用。进度偏差大于0说明进度超前,进度偏差小于0说明进度拖后。已完工程计划费用=∑已完工程量×计划单价。拟完工程计划费用=∑计划完成工程量×计划单价。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到第4个月末A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1180m3,(1180-1000)/1000×100%=18%>15%,需要调价,超过15%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系数为0.9。超过15%部分工程量=1180-1000×(1+15%)=30(m3)。第4个月A分项工程价款=[(300-30)×360.00+30×360.00×0.9]×(1+10%)/10000=11.761(万元)。

B分项工程采用价格指数按动态调整价格结算。根据价格调整公式:P=Po[A+(B1×Ft1/Fo1+B2×Ft2/Fo2+...+Bn×Ftn/Fon)]其中,P——结算期已完工程调值后结算价款;Po——结算期已完工程未调值合同价款;A——合同价中不调值部分的权重;B1、B2…Bn——合同价中可调值部分的权重;Ft1、Ft2…Ftn——合同价中可调值部分结算期价格指数;F01、F02…Fon——合同价中可调值部分基期价格指数。

故第4个月B分项工程价款=90×220.00×(1+10%)×(1-12%-10%-12%×110/100+10%×120/100)/10000=12.248(万元)。第4个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为1万元。

故第4个月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11.761+2.248+1×(1+10%)]×90%=13.598(万元)。


【案例题6】(40分)

Ⅰ.土建工程某热电厂煤仓燃煤架空运输坡道基础平面及相关技术参数,如图6-Ⅰ-1“燃煤架空运输坡道基础平面图”和图6-Ⅰ-2“基础详图”所示。

问题:

1.根据工程图纸及技术参数,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的计算规则,在“工程量计算表”中,列式计算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0.3米以下部分)、现浇混凝土基础梁、现浇构件钢筋、现浇混凝土模板五项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根据已有类似项目结算资料测算,各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参考含量分别为:独立基础80kg/m3,基础梁100kg/m3。(基础梁施工是在基础回填土回填至-1.00米时再进行基础梁施工)

2.根据问题1的计算结果及答题卡中给定的项目编码、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3.假如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单价措施项目中模板项目的清单不单独列项,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中工作内容的要求,模板费应综合在相应分部分项项目中,根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计算结果,列式计算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

4.根据问题1的计算结果,按定额规定混凝土损耗率1.5%,列式计算该架空运输坡道土建工程基础部分总包方与商品混凝土供应方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的结算用量。(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正确答案】 :

1.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表所示。

 

2.编制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如下表所示。

3.(1)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综合单价=(14512.50+861.84)/32.25=476.72(元/m3)。

(2)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综合单价=(189236.50+29258.88)/357.05=611.95(元/m3)。

(3)现浇混凝土基础梁综合单价=(12016.10+7750.08)/22.46=880.06(元/m3)。

4.(1)C15商品混凝土结算量=32.25×(1+5%)=32.73(m3)。

(2)C25商品混凝土结算量=(357.05+22.46)×(1+1.5%)=385.20(m3)。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量的计算。

(1)现浇混凝土垫层和现浇混凝土独立基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本题需要计算的垫层包括独立基础和基础梁的垫层。如果基础梁的垫层与独立基础的垫层有重复的区域,则基础梁垫层尺寸要扣除独立基础垫层所占的尺寸。本题中基础梁的底标高为-0.900m,而独立基础的底标高为-3800m,基础梁垫层与独立基础垫层没有交界面,所以基础粱垫层长度需要扣除的尺寸仅为独立基础最上边的台阶长度,即单个基础梁垫层长度=(4.5-0.9)×2=9-1.8=7.2(m)。独立基础为台阶式,所以独立基础工程量要进行分段计算。

(2)基础梁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粱长的计算规则是“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粱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现浇构钢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本题题干已经给出,各钢筋混凝土基础钢筋参考含量分别为:独立基础80kg/m3,基础梁100kg/m3。所以钢筋工程量=357.05×80+22.46×100)/1000=30.81(t)。

(4)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模板与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柱、梁、墙、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本题中基础梁与独立基础相互连接处存在重叠部分,重叠面积为基础梁的横断面积,所以就要扣减基础梁与独立基础重叠面积0.6×0.4×2×13=6.24(m2)。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工程量清单应根据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规范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本题只需要根据计算出来的工程量和题干中给出的综合单价相乘即可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及单价措施项目的合价。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综合单价的计算。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项目,只适用于以m2计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以m3计量的模板及支架(撑),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实体项目执行,其综合单价中应包含模板及支架(撑)。也就是说混凝土模板可以单独列项按m2计算,也可以合并到各个混凝土分项子目中按m3计算。这就涉及到“m2”折算为“m3”,如,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的模板合价为861.84元,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混凝土工程量为32.25m2,则每m3混凝土含模板的价格=861.84/32.25=26.72(元),所以包含模板的现浇混凝土基础垫层综合单价=450+26.72=476.72(元/m3)。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实际施工所用的混凝土工程量的计算。混凝土清单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的,并没有包含施工损耗,在计算实际施工所用的混凝土工程量时,需将施工损耗量计算在内。商品混凝土结算量,即混凝土实际用量=混凝土清单工程量×(1+损耗率)。根据图6-Ⅰ-1中的说明可知,垫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15,独立基础混凝土和基础粱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25,要分别计算两种标号混凝土的实际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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