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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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教材P22
2018版教材P22
本题考察的是无因管理的基本概念。原文:无因管理,指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D选项,我们都知道无因管理是债法规定的内容,叫做“无因管理之债”。
而债要求存在特定的相对人,本案中,我们发现这个人并未发生管理费用和直接损失,也不存在其可以主张费用的债务人。所以应推定这属于公益行为,并不构成无因管理。A不应选,因存在委托。E属于不当得利。D争议极大,建议不选。
D选项如果当事人在插树枝的时候跌倒摔伤?
答:我觉得如果这样的话这构成了无因管理,市政公司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