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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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教材P370
2017版教材P366-368页,
教材原文: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 2013,
①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算建筑面积。
②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专用的消防钢楼梯是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当钢楼梯是建筑物通道,兼顾消防用途时,则应计算建筑面积。
③勒脚、附墙柱(附墙柱是指非结构性装饰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④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⑤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 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 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