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教材P282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