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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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教材P175
解析:正确答案为ABE;
详见2018年教材168页:项目法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项目法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工程技术、进度的要求,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
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的指定分包条件的,项目法人的指定分包不得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
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负责因指定分包增加的相应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
职责划分可由承包人与项目法人签订协议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