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建规》3.3.1条文说明可知,造纸生产联合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详见《建规》3.3.1条文可知,“二级、丙类、单层”对应的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8000m2’,详见小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期定增加1.5倍”,也即8000×(1+1.5)=20000m2,故D正确。
造纸倍加半,纺除麻加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