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3.1条,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级,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AB表述正确;
地下室的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为500m2,C表述正确;
详见《建规》5.3.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商店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m2。”故D错误,应为4000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