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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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版教材P62
详见2018版教材P59,教材原文:由《建规》5.1.1可知,一类高层建筑包括:(1)建筑高度大于54米的住宅建筑:(2)建筑高度大于50米的公共建筑;(3)建筑高度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4)医疗、重要公共建筑、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置(5)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6)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A为多层建筑,E属于一类高层建筑。
有同学问:门诊部属不属于一类,建规5.1.1条文解释是这样的:对于公共建筑,本规范以24m作为区分多层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标准。在高层建筑中将性质重要、火灾危险性大、疏散和扑救难度大的建筑定为一类。例如,将高层医疗建筑、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划为一类,主要考虑了建筑中有不少人员行动不便、疏散困难,建筑内发生火灾易致人员伤亡。
所以,它强调了高层,强调了24米的分界点,所以24层的门诊部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