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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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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3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8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2大题:多选题(共54分)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情形,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0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BDE
【考生答案】 :   BDE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解析】本题考核缔约过失责任的三种情形。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有过错),使得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消,导致另一方发生信赖利益损失,该损失应当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明了上述定义,不履行合同意向,当然不可能发生在订立合同阶段,显然A应排除;C因为当事人无过错,也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应遵守的规定有()。【200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ABD
【考生答案】 :   ABD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76
2018版教材P173
本题考察的是.支付价款的义务。原文: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 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 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 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 执行。

《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200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BCD
【考生答案】 :   B  
【得分】 : 0.5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44
2018版教材P142
本题考察的是合同解除的种类。原文:1.约定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 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合同变更表述正确的有()。【200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DE
【考生答案】 :   DE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41
2018版教材P139
本题考察的是合同变更。解析:本题不甚严密,如果题目改为“有效的合同变更”就更好了。A:合同变更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关键看法律是否要求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例如,自然人借贷是不要式合同,可以口头订立,自然该合同也可以采用口头方式变更。因此A不符合题意。B明显错,狭义的合同变更本身不包括合同转让,而且合同债务转让也不是无条件的,须征得债权人同意。C:C也不严密,如合同属于法律规定应办理批准、备案的合同,则合同变更除双方当事人协商外,还需要主管机关批准,否则,某些条款的变更也可能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例如,招标投标法要求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如双方另行订立的合同与经过备案的合同有实质性冲突的,一律无效。D: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可见,有效的合同变更必须以明确的新条款内容更换相应条款内容,D符合题意。E:合法有效的变更条款自然对当事人双方均有约束力,E也正确。

《合同法》规定,解除合同表述正确的有()。【200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BCD
【考生答案】 :   BCD  
【得分】 : 2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44
2018版教材P142

1.约定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B不对
2.法定解除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屈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A不对C对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D对E不对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概念不同。合同终止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均顺利履行完毕、合同目的实现;是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未顺利履行,合同目的未实现的情况下,提前消灭双方之间的有效合同关系。合同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双方解除的,表现为双方共同行使解除权,又称为协议解除。单方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表现为一方在出现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强行解除合同并通知对方(无须取得对方同意)。解除合同是当事人消灭合同关系的极端方式,因此,法律必然要对此进行严格规范。法律既要保障解除权的顺利实施,防止其沦为空文,又要防止解除权的滥用。因此才规定: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对方无权对解除一方提出异议而拒绝解除,但可以通过仲裁或起诉,请求确认解除无效。这样就巧妙地作出了平衡,是合同法立法技术炉火纯青的经典表现。合同解除后,一般来说,应力求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无约”的)状态,所以任一方均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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