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

1、问题及纠正
约定一不正确,应该是项目法人负总责;
约定二不正确,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由施工单位管理和监督,不由监理单位承担;
约定三不正确,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证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不由监理单位发证;
约定四不正确,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由业主负责编制并建立;
约定五不正确,监理对其验收合格的项目负直接责任;图纸的直接责任由图纸设计单位负直接责任;
约定六不正确,质量事故调查权限按事故性质和等级不同;监理只能负责一般事故的调查;
约定七不正确,应由业主组织定期安全检查。
2、项目法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各参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是否健全,运行是否正常;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是否得当;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否得到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是否得到落实;各施工项目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检查应使用检查表,发现的隐患和管理漏洞用“安全生产监督通知书”通知各有关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经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报项目法人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3、质量事故等级
(1)一般质量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等四类。
事故调查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较大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质监总站有权根据质量巡视员的报告,对特定质量问题或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调查。
事故的处理方案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项目法人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align='center'/>
【考生答案】 : 1、施工单位负总责不妥,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建设单位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负总责;监理单位承担监管不力责任不妥,根据有关规定,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不免除施工单位应负的责任;施工安全管理人员由监理单位考核发证不妥,应由水利部考核;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由监理单位编制不妥,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并建立;由监理单位负责不妥,根据有关规定,监理单位的监理行为不免除施工、设计单位应负的责任;由监理单位负责事故调查不妥,根据有关规定,应按照职权,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不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定期检查,应由建设单位组织。
2、施工用的“三宝”、“四口”的安全情况,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情况,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3、根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检查,处理质量事故导致影响工期时间的长短,对建筑物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由建设或建立单位组织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分核备;较大质量事故由上级主管部分组织调查组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特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