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
根据内建建字[2009]230号文件规定,2009年后二级建造师考试一律不予免试。
三、考试成绩有效期限根据规定,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四、资格审查由建设部门负责。
五、报名审查时考生必须携带报名表、学历证、单位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