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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第三章第三节讲义(2)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29】   2012-8-7

 2012年造价工程师《理论与法规》第三章第三节讲义(2)

 利润的形成及分配

 (1)利润的计算

  利润是工程项目收益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是在财务收益和费用估算的基础上,反映一定时期内所取得的财务成果。其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3.3.7)

 (2)利润的分配

  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的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企业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净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在连续5年内未能用税前利润弥补的,应用税后利润弥补。

  2)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亏损后余额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前三项的余额后,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即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以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例题】

 1.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在连续()年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

  A.2

  B.3

  C.5

  D.10

  [答案]C

  [解题思路]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在连续5年内未能用税前利润弥补的,引用税后利润弥补。

 2.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低于()。

  A.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10%

  B.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C.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的10%

  D.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答案]B

  [解题思路]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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