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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造价工程师《理论法规》第一章第四节讲义(3)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33】   2012-7-19

 2012年造价工程师《理论法规》第一章第四节讲义(3)

工料测量师行在工程建设中的主要任务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立约前阶段
  (1)在工程建设开始阶段提出建设任务和要求,如建设规模、技术条件和可筹集到的资金等。这时工料测量师要同建筑师、工程师共同研究提出“初步投资建议”,对拟建项目初步的经济评价,与业主讨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料测量师行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并着手一般准备工作和计划今后的任务安排。
  (2)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工料测量师根据建筑师和工程师提供的建设项目的规模、厂址、技术协作条件,对各种拟建方案制订初步估算,有的还要为业主估算竣工后的经营费和维护保养费,从而向业主提交估价和建议,以便业主决定项目执行方案,确保方案在功能上、技术上和财务上的可行性。
  (3)在方案建议(有的称为总体建议)阶段,工料测量师按照不同的设计方案编制估算书,除反映总投资额外,还要提供分部工程的投资额,以便业主确定拟建项目的布局、设计和施工方案。工料测量师还应为拟建项目获得当局批准而向业主提供必要的报告。
  (4)在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建筑师、工程师草拟的图纸,制订建设投资分项初步概算。根据概算及工程程序,制订资金支出初步估算表,以保证投资得到最有效的运用,并可制定项目投资限额。
  (5)在详细设计阶段,根据近似的工料数量及当时的价格,制订更详细的分项概算,并将它们与项目投资限额相比较。
  (6)对不同的设计及材料进行成本研究,并向建筑师、工程师或设计人员提出成本建议,协助他们在投资限额范围内进行设计。
  (7)就工程的招标程序、合同安排、合同内容方面提供建议。
  (8)制订招标文件、工料清单、合同条款、工料说明书及投标书,供业主招标或供业主与选定的承包人议价。
  (9)研究并分析收回的标书,包括进行详尽的技术及数据审核,并向业主提交对各项投标的分析报告。
  (10)为总承包单位及指定供货单位或分包单位制订正式合同文件。

 2.立约后阶段
  (1)工程开工后,对工程进度进行测量,并向业主提出中期付款额的建议。
  (2)工程进行期间,定期制订最终成本估计报告书,反映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投资的支付情况。
  (3)制订工程变更清单,并与承包人达成费用上增减的协议。
  (4)就工程变更的大约费用,向建筑师提供建议。
  (5)审核及评估承包人提出的索赔,并进行协商。
  (6)与工程项目的建筑师、工程师等紧密合作,在施工阶段密切控制成本。
  (7)办理工程竣工决算。
  (8)回顾分析项目管理和执行情况。
  工料测量师行受雇于业主,针对工程规模大小、难易程度,按总投资的0.5%~3%收费,同时对项目造价控制负有重大责任。如果项目建设成本最后在缺乏充足正当理由情况下超支较多,业主付不起,则将要求工料测量师行对建设成本超支额及应付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赔偿。因此,工料测量师行在接受委托控制项目造价,特别是控制工期较长、难度较大的项目造价时,都要购买专业保险,以防估价失误时因对业主进行赔偿而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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