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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229 2012-3-15

2012年度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2]1号)和《山西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晋人职字[2005]111号)要求,现将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我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16日、6月17日举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组织工作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规范性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工作和报名资格终审。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各单位联系方式见“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

  二、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一个专业类别。

  三、报名条件

  凡遵纪守法,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在校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根据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工作流程

  (一)报考人员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在阅读填写注意事项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照片。续考人员必须填写档案号。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资格终审结束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省人事考试中心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及照片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于本人工作单位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附件2)。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三)续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工作单位同意盖章汇总,然后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初审部门报名资格初审。

  续考人员所在工作单位须向各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本人往年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或山西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的成绩通知单。

  3、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情况填写,加盖单位公章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四)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依据汇总表顺序每100份报名表胶装成一册,加装白色封皮和目录(见附件4),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归档。另一份报名表汇同每个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依据汇总表顺序排列交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待报名审查工作结束后,由各初审部门收回,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进行保管。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第三份“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

  五、考试相关时间安排

  (一)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间:2月20日至3月9日。

  (二)初审部门受理审查时间:3月12日至3月16日。

  (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事考试中心受理审查及交费时间:3月27日到3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1、3月27日:太原

  2、3月28日:各有关单位(省直有关专业厅局、山西建工集团、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

  3、3月29日:大同、朔州、吕梁、阳泉、忻州

  4、3月30日:晋中、晋城、临汾、运城、长治

  (四)6月11日开始,考生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自助打印《准考证》。

  (五)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六、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全部3个科目的人员,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只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科目的考试即可;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七、考试用书

  全国二级建造师培训统编教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八、收费标准和办法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03]90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

  (一)报名费

  每人10元,由我厅收取。

  (二)考务费

  考试二门(科)及以下,每人每门(科)40元;三门(科)及以上的,每人每门(科)35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收取。

  九、注意事项

  (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6个专业类别,试卷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

  十、纪律要求

  (一)此次考试报名工作要严格执行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各初审部门把关不严、情节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