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单选1-60)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333】   2012-5-8

2007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单选1-60)

1.C【解析】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故选B。
这种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建筑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故选C。
2.C【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故选C。
3.C【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故选C。
4.B【解析】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故选B。
5.B【解析】关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故选B。
6.C【解析】关于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划分中,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也不是固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责任。根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故选C。
7.B【解析】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故选B。
8.A【解析】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故选A。
9.B【解析】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故选B。
10.A【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故选A。
11.B【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故选B。
12.A【解析】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故选A。
13.D【解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府质量监督作为一项制度,以行政法规的性质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加以明确,强调了建设工程质量必须实行政府监督管理。故选D。
14.C【解析】政府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故选C。
15.B【解析】政府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故选B。
16.A【解析】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天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故选A。
17.B【解析】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
18.B【解析】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故选B。
19.C【解析】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故选C。
20.D【解析】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故选D。
21.B【解析】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故选B。
22.C【解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故选C。
23.A【解析】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故选A。
24.B【解析】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故选B。
25.A【解析】建设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故选A。
26.C【解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故选C。
27.C【解析】根据《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下列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①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②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③工程建设通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④工程建设重要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⑤工程建设重要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⑥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故选C。
28.B【解析】《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设计、施工人员来说,是设计和施工时必须绝对遵守的技术法规;对监理人员来说,是实施工程监理时首先要进行监理的内容;对政府监督人来说,是重要的、可操作的处罚依据。故选B。
29.C【解析】工程建设标准按属性分类:①技术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②管理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③工作标准,是指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故选C。
30.D【解析】我国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①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②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③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故选D。
31.A【解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①建设项目概况;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⑤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⑦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故选A。
32.D【解析】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故选D。
33.A【解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原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之日起10日内,将审核意见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逾期未通知的,视为审核同意。故选A。
34.C【解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故选C。
35.A【解析】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故选A。
36.B【解析】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故选B。
37.D【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的内容:①工程本身,包括:预备工程,如土方、水准测量;临时工程,如引水、保护堤;全部存放于工地,为施工所必需的材料等;②施工用设施和设备,包括活动房、存料库、配料棚、搅拌站、脚手架,水电供应及其他类似设施;③施工机具,包括大型陆上运输和施工机械、吊车及不能在公路上行驶的工地用车辆。不管这些机具属承包商所有还是其租赁物资;④场地清理费;⑤第三者责任;⑥工地内现有的建筑物;⑦由被保险人看管或监护的停放于工地的财产。故选D。
38.C【解析】按照国际惯例,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的情况通常有:①由于军事行动、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以及罢工、骚动、民众运动或当局命令停工等情况造成的损失;②因被保险人的严重失职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③因原子核裂变而造成的损失;④由于合同罚款及其他非实质性损失;⑤因施工机具本身原因即无外界原因情况下造成的损失;⑥因设计错误(结构缺陷)而造成的损失;⑦因纠正或修复工程差错而增加的支出。故选C。
39.A【解析】按照国际惯例,属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除外责任的情况通常有:①由于军事行动、战争或其他类似事件,以及罢工、骚动、民众运动或当局命令停工等情况造成的损失(有些国家规定投保罢工骚乱险);②因被保险人的严重失职或蓄意破坏而造成的损失;③因原子核裂变而造成的损失;④由于合同罚款及其他非实质性损失;⑤因施工机具本身原因即无外界原因情况下造成的损失(但因这些损失而导致的建筑事故则不属除外情况);⑥因设计错误(结构缺陷)而造成的损失;⑦因纠正或修复工程差错(如因使用有缺陷或非标准材料而导致的差错)而增加的支出。故选A。
40.C【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自工程开工之日或在开工之前工程用料卸放于工地之日开始生效,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故选C。
41.C【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终止日应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或者保险单上列出的终止日。故选C。
42.D【解析】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故选D。
43.B【解析】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故选B。
44.A【解析】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根据其不同的损失,自负一定的责任,即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失额称为免赔额。故选A。
45.A【解析】工程本身的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0.5%~2%;施工机具设备等的免赔额为保险金额的5%;第三者责任险中财产损失的免赔额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的1%~2%,但人:身伤害没有免赔额。故选A。
46.D【解析】建筑工程一切险因保险期较长,保费数额大,可分期交纳保费,但出单后必须立即交纳第一期保费,而最后一笔保费必须在工程完工前半年交清。故选D。
47.C【解析】如果在保险期内工程不能完工,保险可以延期。不过投保人须交纳补充保险费。故选C。
48.B【解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故选B。
49.C【解析】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选C。
50.B【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排放的规定中,转移固体废弃物,应向移出地的省环保部门报告,并应经接受地省环保部门的许可。故选B。
51.D【解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做了特别的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和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故选D。
52.B【解析】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天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故选B。
53.B【解析】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施工。故选B。
54.D【解析】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故选D。
55.D【解析】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故选D。
56.B【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故选B。
57.A【解析】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对纠纷案件作出裁决的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故选A。
58.D【解析】仲裁委员会裁决作出后,在裁决履行期限内,若义务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权利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义务方也可提出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定不予执行的情形,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执行。故选D。
59.C【解析】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选C。
60.B【解析】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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