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解析:合同法原则及合同分类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2、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
(1)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收养)
(2)行政合同(如政府特许经营合同、税款代扣合同、公益捐赠合同、行政奖励合同、行政征用补偿合同)
(3)劳动合同
(4)政府间协议
3、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与单务合同(如赠与)
(3)有偿合同(如买卖)与无偿合同(如赠与、借用)
(4)诺成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和实践合同(如民间借款、定金合同)
(5)要式合同(如建设工程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由提供方预先拟定,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修改变更的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7)主合同和从合同(“从随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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