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造价工程师 >> 注册信息

湖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及需提交材料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14】   2012-8-18

 湖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流程及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跨省变更一式三份) 

1、网上申报:由申请人登陆“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 ),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执业资格→造价师→在线申报”栏目,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ccost.com),由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打印变更注册申请表 , 并上报电子文档;

2、变更注册应提交的书面材料:

(1)省内变更需提供的变更材料:

①《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内变更一式二份);

②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上交);

③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聘用单位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则还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人事代理委托合同、现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④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件;

⑤省直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住建厅政务大厅办理变更;如注册单位属各地市管理的造价工程师需先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审核原件及审查网上资料后,再到省住建厅政务大厅办理变更。

(2)跨省变更需提供的变更材料:

①《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申请表》(跨省变更一式三份)(变更申请表上原单位及现单位意见都需盖章);

②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上交);

③现聘用单位的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如聘用单位是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则还需提供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人事代理委托合同、现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④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原件;

⑤省直单位的造价工程师直接到省住建厅政务大厅办理变更;如注册单位属各地市管理的造价工程师需先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盖章、审核原件及审查网上资料后,再到省住建厅政务大厅办理变更;

⑥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还需向原注册机构上缴“执业专用章”;

⑦跨省变更的造价工程师,应先将有关材料及注册证书一并送交原任职单位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盖章后,再将上述有关材料转至新任职单位所在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⑧跨省调入变更的造价工程师领取新注册证书时需自带一张两寸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