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场设在广州,深圳设分考场,主要负责组织深圳考区考生参加考试。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二)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三)证书发放。
报考“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考生,全部科目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通过资格审核者,将核发执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者,考试成绩无效,不予核发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及手续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证书信息”栏目公布。
(四)考试用书。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2〕36号),考生可在“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gdzczx.com)查询考试用书的有关信息。
(五)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报名文件要求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律不得推荐,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若单位协同报考人弄虚作假的,深圳市考试院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