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菏泽造价工程师考试考务通知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中央、省驻菏有关部门(单位)人事科(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42号)精神,现将我市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2个子专业,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0日 | 9∶00—11∶30 |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
14∶00—17∶00 |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 |
10月21日 | 9∶00—11∶30 |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
14∶00—18∶00 |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现场交费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2年7月30日至8月13日登陆菏泽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z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本人姓名、学历、身份证号等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大头清晰照片,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
因在以往各项人事考试中违纪而不满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四、资格初审及确认
考生下载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考生由单位统一到本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资格初审和缴费手续,并由县区人事考试中心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市直及中央、省驻菏单位的考生由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考生,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初审后直接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审核、确认手续。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及市直各初审主管部门于2012年8月13日至17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菏泽市府东街155号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现场审核和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任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
6、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
7、参加过2011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只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和2011年该项考试准考证原件;若无准考证,按新报名人员要求提供材料。
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要严格审查考生报考条件,对伪造证书和提供虚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于2012年8月16日至19日重新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考状态,发现审核状态和缴费状态标志不是:“审核通过”和“已经缴费”的可通过初审部门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5310309)。
五、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56号和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即:《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114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57元。
六、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县区人事考试中心务必将下载准考证的网址、时间、方式通知到每一位考生,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各项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五)2012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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