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2)
招标部分
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标底保密,只有一个),标底的编制方法。
2、现场勘查的时间?
3、不得限制或排斥潜在的招标人。
4、不得透露潜在招标人的情况。
5、评标标准和方法是在招标文件中应确定的。
6、施工招投标的工作程序
投标部分
1、理解实质性响应。
2、拟分包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
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及投标截至时间的确定。
4、关于联合体:联合体的审查可以分别审查也可以把分包体作为一个整体审查。
a、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b、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希望时不是错误)
c、联合体投标时,应向招标人提交联合投标协议
5、投标策略的应用及区别。
6、利用决策树确定投标方案
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时间即投标截至时间
2、开标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3、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和有效性。
4、标书宣读(注意撤回标书的宣读:只读**公司参加投标,不宣读标书的内容)
5、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保密要求。
6、专家的来源
7、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授权则对,不授权错。
8、中标人应满足的条件。
9、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10、评标方法:(三种)
11、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投邮主义)
各种时间的规定:
1、投标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20天
2、修改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
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天
4、向有关部门报告时间:确定中标人之日《=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