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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的相关事项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3 2012-9-10

 关于二级建造师证书遗失补办的相关事项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纸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遗失补办申请表》;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5个工作日。

  
(三)制证制章

  复审合格后,申请材料移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注册中心汇总,并将遗失补办合格人员名单转交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若印章丢失则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