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教材知识点问答(28-32)
二十八、劳动争议仲裁一次裁决原则是什么意思?
即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个裁级-次裁决制度,一次裁决即为终局裁决。当事人如不服仲裁裁决,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得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要求重新处理。
二十九、劳动争议仲裁的合议原则是什么意思?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议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仲裁工作中的体现,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
三十、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是多少?
关于试用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是有问题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这个规定会使人产生误解,到底是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还是不得低于“最低档工资的80%”?
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2008年9月3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了进一步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对《劳动合同法》的澄清,所以,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三十一、什么是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三十二、什么是要约的撤销?
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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