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教材知识点问答(5-12)
五、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
六、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拒绝权?
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紧急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八、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请求赔偿权?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九、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十一、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自律遵规的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十二、什么是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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