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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做好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1 2016/2/16

关于做好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定于2016年5月28日至29日举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5月28日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2:00-4: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9日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考试命题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答题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和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另发草稿纸。

  三、考生报考事项。报考人员于2月15日至29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直接完成报名和缴费程序。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照片要求及处理帮助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后信息不能再作更改,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二)凡2015年通过此项考试交费的人员,并继续报考原级别和专业的,按“老考生”报名,其他人员均按“新考生”报名(特别注意:如果老考生更换级别和专业按新考生报名的,原合格成绩不能使用)。对已通过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的人员,可在6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其它一个专业科目报名,报名时选择的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2016年5月23日至27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

  (四)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每人每科45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每人70元。考生的交费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五)由于此项考试报名、交费以及打印准考证等全过程均由报考人员在网上完成,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和信守承诺。如属报考人员填错个人信息、传错照片、报错考区或报名点、选错考试级别或科目、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考试、注册等受影响的,需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

  四、成绩公布及成绩合格证明。考试成绩经省有关部门核准后公布,届时考生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成绩并下载成绩单。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或报考相应专业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合格证明,不再单独颁发资格证书,合格人员可凭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继续教育和注册事项按省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考前培训。有关培训的具体情况详见培训考试网(www.ttt.gov.cn)或电话咨询:0571-85450759,85464678。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多,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特别是将资格证书调整为成绩证明制发后,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和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衔接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考场管理,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