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关于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7号),201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如下:《建设工程经济》60分(试卷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试卷满分1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