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一级建造师 >> 报考指南 >> 合格标准

2009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1 2012-12-5

 2009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建筑工程

160

96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民航机场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

通信与广电工程

矿业工程
机电工程

  成绩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