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文件安排,现将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级建造师考试定于9月24—25日举行,报名条件按照津人专〔2003〕1号及津人专〔2004〕9号文件执行。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请在2016年7月22日上午9点至7月31日下午16点期间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有关事宜可通过上述网址查询。
三、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我市的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报考人员,并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工作。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