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考点解析(7)

来源:【唯才在线考试网】   浏览次数:【1 2012-9-24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案例分析》考点解析(7)

1. 封面

  2. 目录

  3. 致委托方函

  4. 估价师声明

  5. 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6. 估价结果报告

  7. 估价技术报告

  8. 附件

  二、报告书不完整

  1. 估价结果报告书漏项(共13项内容)

  一)委托方(委托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个人委托的为个人姓名和住所)

  二)估价方(估价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住所、估价资格等级)

  三)估价对象(概要说明估价对象的状况,包括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其中,对土地的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形状,四至、周围环境、景观,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土地平整程度,地势,地质、水文状况,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现状,权属状况;对建筑物的说明应包括:名称,坐落,面积,层数,建筑结构,装修,设施设备,平面布置,工程质量,建成年月,维护、保养、使用情况,公共配套设施完备程度,利用现状,权属状况)

  四)估价目的(说明本次估价的目的和应用方向)

  五)估价时点(说明所评估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对应的年月日)

  六)价值定义(说明本次估价采用的价值标准或价值内涵)

  七)估价依据(说明本次估价依据的本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掌握和搜集的有关资料)

  八)估价原则(说明本次估价遵循的房地产估价原则)

  九)估价方法(说明本次估价的思路和采用的方法以及这些估价方法的定义)

  十)估价结果(说明本次估价的最终结果,应分别说明总价和单价,并附大写金额。若用外币表示,应说明估价时点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并注明所折合的人民币价格)

  十一)估价人员(估价人员的姓名、估价资格或职称,并由本人签名、盖章)

  十二)估价作业日期(说明本次估价的起止年月日)

  十三)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说明本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可表达为到某个年月日止,也可表达为多长年限,如一年)

  (1)收益期限确定错误。

  (2)没有以客观收益和正常费用作为价格评估的依据。

  (3)对于客观收益没有考虑到未来的变化。

  (4)收益的测算错误。没有考虑收租率或入住率或满客率;没有考虑公共流通比;求取的方法错误;收益计算中有关面积套错了。

  (5)正常费用的测算错误A费用的测算遗漏了项目或增加了不合理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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