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业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5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500万元,销售费用1200万元,管理费用600万元,投资收益90万元,营业外支出100万元,企业利润合计为190万元。税务机关发现下列问题需要调整: (1)投资收益中,国债持有期间的利息收入30万元,公司债券利息收入30万元,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取得按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40万元。 (2)销售费用中,当年发生的广告费为500万元,发生的宣传费为300万元。 (3)管理费用中60万元为业务招待费支出。 (4)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为600万元,企业当年福利费实际支出为104万元,当年列支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40万元。 (5)营业外支出中,30万元为因迟延交货按购销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40万元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万元为逾期两年的应收账款,10万元为消防部门在防火检查中的罚款,10万元为补缴上年的所得税款。 (6)当年购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投资额为15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案】:(1)国债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税,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10万元,税法上按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因而,应纳税所得额减计70万元。 (2)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500-300=8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5000×15%=750(万元),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按限额750万元扣除。 (3)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5000×5‰=25(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的60%,即60×60%=36(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额为25万元。 (3)福利费扣除限额=600×14%=84(万元),实际发生数104万元大于限额,按限额84万元扣除。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扣除限额=600×5%=30(万元),实际发生数40万元大于限额,按限额30万元扣除。 (4)税法规定,购销活动中支付的违约金可以在税前扣除;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是实际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逾期两年的应收账款不得扣除,消防部门检查罚款属于行政致性罚款不得扣除,补缴的所得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2010年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30万元。 (5)企业2010年应纳税所得额=190-30-40+(500+300-750)+(60-25)十(10484)+(40-30)+(100-30)=305(万元)企业2010年应纳所得税额=305×25%-150×10%=61.25(万元)(注:依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规定,企业购入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