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88605621
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10年度某企业财务资料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8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40万元,出租仓库收入5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10万。(2)该食业全年发生的产品销售成本430万元,销售费用80万元,管理费用

万元,财务费用10万元,营业外支出3万元(其中缴纳税 收滞纳金1万元)。按税法规定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及附加7

万元。(3)

09 年经税务机关核定的亏损为30万元。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1)计算该企业

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并列出计算过程。(2)计算该企业

10年度应纳所得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答案】:(1)该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如下:收入总额=产品销售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国债利息收入=800+40+50+10=900(万元) 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滞纳金)+除增值税外的其他税金=430+80+20+10+(3-1)+7.2=549.2(万元)该企业2010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项目金额-上年亏损额=900-10-549.2-30=310.8(万元) (2)该企业2010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10.8×25%=77.7(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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