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打算自己设立—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可以享受有限责任的待遇。后来,

邀请到甲公司、乙公司投资。2009年5月,甲公司、乙公司和

作为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了黄河股份有限公司,黄河公司共有200万股股份,其中,甲公司持有40万股,乙公司持有30万股,

持有15万股,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形式向社会募集。黄河公司的章程规定设9名董事,并且实行累积投票制。 黄河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为了奖励其总经理孙某,蓝天公司用税后利润收购了本公司1 500股股份转让给孙某。见黄河公司有利可图,甲、乙两公司为了争夺黄河公司的控制权导致黄河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成员9人中4人先后辞职。董事会于4名董事辞职3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前15 日通知了甲公司、乙公司和

,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黄河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如期召开,补选了4名董事。要求:根据以上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

最初选择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他一定能享受到有限责任的规定吗?并说明理由。(2)根据公司法,黄河公司足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并说明理由。(3)黄河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并说明理由。(4)甲公司、乙公司、

在补选董事的决议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在只有甲公司、乙公司、赵 某参加投票的情形下,

是否有可能仅凭自己的表决权选取自己的董事?并说明理由。
【答案】:(1)不一定。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除外。(3)黄河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①应当在董事会只有5人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而不应该在3个月后才召开。②董事会应当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而不应该在15日前才公告。(4)甲公司、乙公司、赵某在补选董事的决议中各拥有的表决权是:甲160万,乙120万,赵某60万。有可能,因为公司章程约定存在累计投票制。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