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年1月,甲企业计划将拥有的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出租。该写字楼原值2 800万元, 企业采用平均年限法摊销,预计可使用年限为40年,已提折旧700万元。

09年8月,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

10年初正式将这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为期3年。每年支付租金130万元,适用的营业税率5%。该写字楼在

10年末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1 450万元,无残值。甲企业决定在3年后,经该写字楼收回转为自用。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要求:(1)编制

09年采用成本模式确认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分录。(2)编制

10年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分录。(3)

10年末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并计算当年的折旧额。(4)编制3年后合同到期后,转为自用的相关分录。
【答案】:(1)借:投资性房地产2800累计折旧700贷:固定资产2800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700 (2)借:其他业务成本70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70 收取租金:借:银行存款130贷:其他业务收入13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5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6.5 (3)2010年年末需要计提减值准备=2800-700-70-1450=580(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580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580 计提减值后的折旧额=1450÷29=50(万元) 借:其他业务成本50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50 (4)三年后,转为自用:借:固定资产2800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00(700+70+50+50)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580贷:投资性房地产2800累计折旧870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