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88605621
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发生下列业务: (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0万元: (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万元;(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6)销售成本1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00 万元;(7)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包括广告费400 万元),管理费用2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 待费8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70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 (8)营业外支出40万元(其中包括通过政府部门对贫困地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某小学捐款10万元、工商罚款2万元)。要求:计算

司2011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答案】:(1)会计利润总额=2000+20+3.40+60+10+2-1000-100-500-200-50-40=205.40(万元) (2)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纳税调整减少额为2万元。 (3)广告费扣除限额=(2000+10)×15%=301.5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额=400-301.5=98.50(万元) (4)业务招待费×60%=80×60%=48(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2000+10)×5‰=10.0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0.05万元,纳税调整增加颧=80-10.05=69.95(万元) (5)新产品开发费用加计扣除50%,纳税调整减少额=70×50%=35(万元) (6)捐赠扣除限额=205.40×12%=24.65(万元)甲公司对贫困地区的捐款20万元小于扣除限额,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7)甲公司直接对某小学的捐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额为10万元。 (8)工商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额为2万元。 (9)2011年应纳税所得额=205.40-2+98.50+69.95-35+10+2=348.85(万元) (10)2011年应纳所得税额=348.85×25%=87.21(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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