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坝坝体施工项目,业主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并委托了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了深基坑的专业分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深基坑支护工程的专业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负责质量管理工作的施工人员兼任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事件2:土方开挖到接近基坑设计标高时,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四周地表出现裂缝,即向施工总承包单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立即撤离,查明原因后再恢复施工,但总承包单位认为地表裂缝属正常现象没有予以理睬。不久基坑发生严重坍塌,并造成2名施工人员被掩埋,其中1人死亡,1人重伤。
事件3:事故调查组调查,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支护设计中未能考虑地下存在古河道这一因素。事故中直接经济损失80万元,于是专业分包单位要求设计单位赔偿事故损失80万元。
【问题】
1.事件1中专业分包单位的做法有何不妥?并说明理由。
2.针对于该基坑问题,该单位可采取了防渗墙处理基地的方法,指出槽孔型防渗墙施工程序?
3.根据《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说明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共分为哪几级?事件2中的事故等级属于哪一级?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哪一方?请说明理由。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应对哪些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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