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88605621
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某水利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³,乙项为3200m³;甲项单价为180元/m³,乙项单价为160元/m³。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3%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超出部分的单价按0.9进行调整。
(4)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1.预付款为多少?
2.第3、4两个月的进度款为多少,监理工程师合适的应支付的工程款为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金额为多少?
【答案】:1.预付款金额为(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2.解答如下:
第3月末:进度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支付的工程款为27.2×(1-3%)=26.38万元
扣预付款后26.38-18.52/2=17.12万元<25万元
第3个月不予付款。
第4月末:还要考虑调价。
甲项实际工程量为500+800×2+600=2700m³,超过估计工程量的110%(2530m³),
超出部分的170m³单价按0.9调整,即按162元/m³结算。
进度款为(430×180+170×162+600×160)=20.094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为20.094×(1-3%)=19.49万元
扣预付款后19.49-18.52/2=10.23万元
加上上月结转10.23+17.12=27.35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金额为27.35万元。
【解析】:
武汉唯才建造师人才网旗下唯才在线考试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8100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