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7-88605621
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答案】:D
【解析】:
用户讨论列表:
劳动部在《关于人民法院驳回劳动争议仲裁第三人起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6]196号)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决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再次向作出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应依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4条规定,按监督程序继续进行处理".
用户 : 匿名
发表时间:2018-09-11 22:29:50
D也不对啊,应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用户 : 匿名
发表时间:2018-09-04 15:48:03
A为什么不对?
用户 : 荣金元
发表时间:2018-09-02 21: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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