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电站及放水洞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为1.8×108m3,电站装机容量为15万kW,放水洞规模较小,位于大坝底部,溢洪道控制段共3孔,每孔净宽8m,采用平板钢闸门配门式启闭机启闭。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为加强枢纽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本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
事件2:某天夜间施工时,一名工人不慎从16.0m高的脚手架上坠地死亡。事故发生后,项目法人立即组织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事件三:电站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措施计划,其部分内容如下:(1)施工用电由系统电网接入,现场安装变压器一台;(2)基坑开采用1:1.5坡比明挖施工,基坑深度9.5m;(3)站房墩墙施工采用钢管脚手架支撑,中间设施施工通道;(4)混凝土浇筑采用塔式起重机进行垂直运输。
问题:
1.说明本水库工程的规模、等别及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建造师级别。
2.根据《水利工程建设案例生产管理规范》事件一中,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责任人是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3.简要说明什么是高处作业,指出事件二中(16米、夜间施工)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
4.说明事件二中“四不放过”原则的具体要求。
5.在事件三中涉及的工程部位中,哪些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1)本水库枢纽的规模为大(2)型,等别为Ⅱ等,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本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为:(1)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2)发现安全隐患、险情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3)发现违规、违章操作应予以制止和纠正。
3.安全作业是指施工面距离地面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事故的作业。事件二中的高处作业级别为3级,种类为特殊高处作业中的夜间高处作业。
4.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防范和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主要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
5.应该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位置有:临时用电设施、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通道口、基坑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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