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开发商通过公开招标与某建筑集团公司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一份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承包范围为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5000万元,工期为7个月。合同签定日期为3月1日,双方约定4月1日开工,10月28日竣工。
合同中规定:
1)主要材料及构件金额占合同总价的65%。
2)预付备料款为合同总价的25%,于3月15日前拨付给承包商。工程预付款从乙方实际完成产值超过合同价的60%以后的下一个月起,分3个月平均扣除。
3)工程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3%,业主从每月承包商取得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保修期(一年)满后,剩余部分退还承包商。
4)工程进度款由乙方逐月(每月末)申报,经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支付。
5)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6%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6)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7)工程款逾期支付,按每日1‰的利率计息。
8)竣工的次月办理竣工结算。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产值以及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价值见下表。
工程结算数据表(单位:万元)
问题:
(1)该工程的预付款为多少?
(2)应从几月份开始回扣工程预付款?每月应扣工程预付款为多少?
(3)承包人在基础分部工程完工经质量检查人员自检认为质量符合现行规范后,向业主提出工程量确认的书面报告,7天后,业主的工程师代表仍然没有到现场进行计量。承包人应如何处理?
(4)各月应拨付的工程款为多少?
匿名发布
武汉唯才建造师人才网旗下唯才在线考试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8100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