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路工程项目,在某段隧道施工中的部分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是:
(1)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30m以外的安全地点;
(2)爆破后必须经过5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端两边有无松动石块,支护确无损坏与变形等;
(3)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m/s;
(4)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问题:
(1)以上爆破作业安全技术要点是否妥当?请改正或说明理由。
(2)爆破员应实行什么制度?
(3)爆破时的安全距离如何规定?
【答案】:1.1)不妥当。正确做法:爆破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方。
2)不妥当。正确做法: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
3)不妥当。正确做法: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
4)妥当。
2.爆破员应实行“一爆三检”制度。
3.在进行爆破时的安全距离的规定如下:
1)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2)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
3)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
4)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