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城市现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3.0×10

m3/d,采用“A

O+高效沉淀+深床滤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入景观河道。厂区内主要构筑物有进水泵房、格栅间、曝气沉砂池、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滤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和甲醇加药间(内设6个甲醇储罐,单罐最大储量16t)。其中,进水泵房和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分别采用全封闭设计并配套生物滤池除臭设施,废气净化后分别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拟在厂区预留用地内增建1座污泥处置中心,设计规模为160t/d总绝干污泥量。采用“中温厌氧消化+板框脱水+热干化”处理工艺。经处理后污泥含水率40%,外运作为园林绿化用土。污泥消化产生的沼气经二级脱硫处理后供给沼气锅炉。沼气锅炉生产的热水(80℃)和热蒸汽(170℃)作为污泥消化、干化的热源。污泥脱水产生的滤液经处磷脱氮预处理后回流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泥处置中心的主要构筑物有污泥调理间、污泥消化间、污泥干化间和污泥滤液预处理站。其中,污泥调理间、污泥干化间和污泥滤液预处理站均采取全密闭负压排风设计,分别配套生物滤池除臭设施(适宜温度22~30℃),废气除臭后分别经3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干化产生的废气温度约60~65℃,H2S、NH3浓度是其他产臭构筑物的8~10倍,沼气罐区与污水处理厂甲醇加药间相距280m,设有16个800m3沼气囊(单个沼气囊储气量为970kg)。
本项目所在地区夏季主导风向为西南风,现状厂界东侧650m有A村庄,东南侧1200m有1处新建居民小区。本项目环评第一次公示期间,A村庄有居民反映该污水处理厂夏季常有明显恶臭散发,导致居民无法开窗通风,并有投诉。
经预测分析,环评机构给出的恶臭影响评价结论为:污泥处置中心3根排气筒对A村庄的恶臭污染物贡献值叠加后满足环境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对A村庄的恶臭影响可以接受。(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沼气临界量50t,甲醇临界量500t)
问题:
1.污泥干化间废气除臭方案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2.本项目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说明理由。
3.给出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
4.指出环评机构的恶臭影响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
【答案】:1.(1)废气除臭方案不合理。
(2)理由:
①污泥干化产生的废气温度(60~65℃)远高于其配套生物滤池除臭设施的适宜温度(22~30℃),
抑制了微生物的活性,导致除臭效率降低,达不到除臭效果;
②生物滤池适用于低浓度的生活污水和具有可生化性的工业废水处理,而污泥干化产生的H2S、
NH3浓度较高(是其他产臭构筑物的8~10倍),因此不适宜生物滤池除臭。
2.(1)不存在重大危险源。
(2)理由:
①甲醇加药间的甲醇储量=16×6=96(t),小于甲醇临界量500t,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②沼气罐区的沼气储量=970÷1000×16=15.52(t),小于沼气临界量50t,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③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要求,由于甲醇加药间与沼气罐区的距
离(280m)小于500m,同属一个危险单元,因此单元内存在多种危险化学品时,重大危险源的判别按照

进行。由题意,

故甲醇加药间与沼气罐区构成的危险单元不属于重大危险源。
3.本项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SO2、NO2、TSP、PM10、PM2.5、H2S、NH3、甲醇、甲硫醇、臭气浓度、甲烷、非甲烷总烃。
4.(1)新建污泥消化间存在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未采取全封闭负压排风设计及进行除臭处理。
(2)污泥处置中心只叠加3根排气筒对A村庄的恶臭污染物贡献值,未叠加现状监测值。
(3)环评机构给出的恶臭影响评价结论中没有对臭气浓度进行评价。
(4)本项目对A村庄的恶臭影响是不可以接受的,因为现有污水处理厂夏季对A村庄已有明显的恶臭影响,再新建污泥处置中心会加重A村庄的恶臭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