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就某工程项目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经
单位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在合同约定的工程开工日前,单位收到甲墙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后即予处理,考虑到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且甲旅工单位的施工机具和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便审核签认了“工程开工报审表”。
事件2:在施工过程中,甲施工单位的资金出现困难,无法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乙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了支付中请。项目监理机构受理并征得单位同意后,即向乙施工单位签发了付款凭证。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某部位存在质量隐患,专业监理工程师随即向甲施工单位签发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单位已直接向乙施工单位付款,因而甲施工单位对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承担责任。
事件4:甲施工单位向单位提交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
单位于2009年9月2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各单位分别签署了质量合格文件。
单位于2010年3月办理了工程竣工备案。因使用需要,
单位于2009年10月初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已验收合格的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并2009年10月底正式将该工程投入使用。2011年2月该主管道发生大量泄漏,经监理单位组织检查确认是焊接支管时焊缝质量有问题所致。
单位认为工程还在保佳期,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
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单位进行了处罚。
问题:
1.指出事件1、事件2、事件3、事件4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应该对
单位、监理单位、甲施工单位和乙施工单位进行处罚?井说明理由。
3.如何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作?
4.竣工工程技术资料有哪些?
1.事件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接受并签发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理由:“工程开工报审表”应报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确认。
事件2不妥之处:项目监理机构受理乙施工单位的支付中请,并签发付款凭证;理由乙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事件3不妥之处:甲施工单位对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承担责任。理由;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影响了工程质量,总承包单位均承担连带责任。
事件4不妥之处:(1)未按时限备案;理由:应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要求乙施工单位在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理由:在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2.(1)对建设单位应予处罚;理由:未按时备案:擅自在主管道上开口焊接支管。(2)对监理单位不应处罚:理由:监理单位无过错。(3)对甲施工单位不应处罚:理由:甲施工单位无过错。(4)对乙施工单位应予处罚:理由:无设计方案施工。
3.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邀请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会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大中型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组织验收。应由投资方、银行、环保、劳动保障、消防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参加验收工作。
4.主要的工程技术资料有:(1)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2)工程项目合格证,施工试验报告。(3)施工纪录资料:包括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定位放线记录: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及记录;特种设备安装检验及验收检验报告;分项工程使用功能检测记录等。(4)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5)竣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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