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这道题原始版本如下:

建工业厂区,地处大山脚下,总建筑面积16000㎡。其中包含一幢六层办公楼工程,摩擦型预应力管桩,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在预应力管桩锤击沉桩施工过程中,某一根管桩在桩端标高接近设计标高时难以下沉:此时,贯入度已达到设计要求,施工单位认为该桩承载力已经能够满足设计要求,突出终止沉桩。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各方参建人员和专家会商后同意终止沉桩,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事件二:连续几天的大雨引发山体滑坡,导致材料库放垮塌,造成1人当场死亡,7人重伤。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紧急会议,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4小时后向相关部门递交了1人死亡的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第7天和地32天分别有1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其余5人康复出院。
事件三:办公楼一楼大厅支模高度为9m。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后,及时进行专项方案专家论证。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在行业协会专家库中抽出5名专家,其中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建设单位没有参加论证会。
事件四: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
问题:
1.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同意终止沉桩是否正确,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哪几种?
2.事件二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的做法是否正确?应该补报死亡人数几人?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3.分别指出事件三中的错误做法,并说明理由。
4.分别指出事件四中的错误做法,并给出正确的做法。
【答案】:1.(1)不正确。理由:应采取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的入土深度控制应以高程控制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2)预应力管桩的沉桩方法通常有:锤击沉桩法、静力压桩法及振动法等。
2.(1)不正确。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单位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2)应该补报1人。(3)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人员没有收到教育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指定指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
3.错误一:施工单位编制了模架施工专项方案。理由:支模高度已经超过8m,应该编制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错误二:论证会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理由:应该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业论证会。错误三:1名专家是该工程设计单位的总工程师。理由:本项目参见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错误四:建设单位没有参见论证会。理由:参会人员应该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错误一:只有公司级、分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记录。正确做法:应该有公司级、项目级和班组级的安全教育记录。错误二: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交底人为专职安全员。正确做法:开工前应该是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