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厂在生活区附近修建一座三层工业厂房。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基础,基础底面距地表7m,施工期间地下水位距地表3.2m。施工单位A中标承包了该工程,A将其中的地基基础工程和门窗安装分别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B和C。
施工单位B针对基础施工制定了以下方案:
(1)基坑采用放坡开挖,不设支护,四周设管井井点进行降水,井点只在开挖作业时抽水;
(2)桩基础采用一台柴油打桩机昼夜连续施工;
(3)挖土机从基坑一侧挖到坑底后,向后退行。将土方堆放在基坑边缘以方便回填。在桩基础施工中,为加快打桩速度,施工单位采用了大桩锤并加大油门作业,造成多根桩顶面混凝土破碎。
现场施工人员对破碎部分凿平修补后随即将桩继续打人。
问题:
1.施工单位A的分包行为是否妥当?简述理由。
2.施工单位B的施工方案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3.桩基础昼夜不间断施工前应做好哪些工作?
4.说明打桩过程中出现桩顶破碎后的处理程序。
1.不妥。理由:地基基础工程属于主体结构(或不能进行分包)。
2.(1)井点降水不能只在开挖作业时抽水。
正确做法:应昼夜(或24h)连续进行降水作业,并从基坑开挖前开始直到基础施工完毕填土到地下水位以上时才停止。
(2)基坑不可一次挖至坑底。正确做法:应分层开挖。
(3)土方堆放在基坑边缘不妥。正确做法:堆土应远离边坡,防止基坑坍塌。
3.桩基础昼夜不间断施工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有:
(1)向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2)通知生活区居民;(3)采取降噪措施。
4.处理程序为:(1)立即停止作业;(2)会同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制定处理方案,按监理认可的处理方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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