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1.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的,反映投标人竞争力的载体。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直接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承接能力的判断。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包括: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原件的复印件;
(11)其他资料。
本题缺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保证金。需要指出的是,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中以提交的票据函件的复印件出现。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还需提交投标保证金来源于投标人基本账户的证明文件。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施工投标知识的掌握。
2.为了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部决定在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并颁发《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号)。
根据上述文件,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的主要规定如下: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水利工程投标。
(2)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水利工程投标并不得担任相关施工管理职务。
(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勘测设计、监理单位应当积极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有关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准入方面的题,考核考生对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
3.施工分包,是指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水利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施工企业,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但仍需履行并承担与项目法人所签合同确定的责任和义务。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中,工程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与分包工程相应资质的其他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企业或组织完成的活动。
承包单位在履行分包管理职责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承包人与分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2)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技术、经济条款。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送发包人备案。
(3)除项目法人依法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4)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所承包或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5)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转包:1)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组织管理的;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
(6)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分包:1)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2)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3)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4)分包人将工程再次分包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7)禁止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承包人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
(8)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必须由承包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承包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承包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承包人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设备租赁和材料委托采购不属于分包、转包管理范围。承包人可以自行进行设备租赁或材料委托采购,但应对设备或材料的质量负责。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施工分包管理的题目,考核考生对于承包人分包管理的职责。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量计量和支付规则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SL328-2005和招标文件技术条款相应规定。
根据疏浚工程计量和支付规定,在江河、水库、港湾、湖泊等处的疏浚工程(包括排泥于水中或陆地),应按招标设计图示轮廓尺寸计算的水下有效自然方体积计量。施工过程中疏浚设计断面以外增加的超挖量、施工期自然回淤量、开工展布与收工集合、避险与防干扰措施、排泥管安拆移动以及使用辅助船只等所发生的费用,应摊入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辅助工程(如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排泥区围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项目)另行计量。
因此此题中,2m³的自然回淤量及4m³的超挖量,开工展布,排泥管安拆移动均不能计量,相关费用应包含在疏浚工程单价中,几何断面尺寸范围内的河道疏浚工程,施工辅助工程可以计量。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计量和支付及疏浚工程施工技术的题,考核考生对于疏浚工程计量和支付的管理要求。
5.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对其工程质量提供担保的保证。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工程质量保证金从第一个付款周期在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付款中(不包括预付款支付和扣回)扣留5%~8%,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2.5%~5%。
依据此题第4点分析结果,本月完成的应可计量的费用为300万元,据此计算应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万元,实际支付承包人当月工程款28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有关工程质量保证金支付有如下规定:
(1)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14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总额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2)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3)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解题思路】这是一道合同进度款支付的题,考核考生对工程质量保证金概念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