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

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分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正确做法: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也可由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2)不妥之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分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
正确做法: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丁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定,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审批。
2.事件2中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室内卫生间楼板二次埋置套管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与楼板同抗渗等级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
正确做法:二次埋置的套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采用比楼板抗渗等级高一级的防水混凝土埋置套管,并应掺膨胀剂。
(2)不妥之处:聚氨酯防水涂料施工完毕后,从下午5:00开始进行蓄水检验,次日上午8:30,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
正确做法:蓄水试验应达到24h以上。
3.计算工期为15周,关键线路:A→D→E→H→I。
工作C的总时差为3周,自由时差为2周;
工作F的总时差为1周,自由时差为1周。
4.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索赔天数不成立。
理由:虽因建设单位导致设计变更原因造成工期拖延21d,但工作C为非关键工作,且其总时差为3周(21d),拖延时间未超过总时差,所以不影响工期。 align='cen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