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

1.事件1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自开始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
理由: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2)不妥之处: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为30d。
理由:确定投标有效期应考虑评标所需时间,确定中标人所需时间和签订合同所需时间,水利工程施工投标有效期一般为56d。
2.事件2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招标人要求招标控制价下浮10%。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有关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时公布,不应上调或下浮。
(2)不妥之处: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理由:招标人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不得只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
3.不妥之处:有企业法人地位,注册地不在凤山市的,在凤山市必须成立分公司。
理由:招标人不得以地域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4.事件4中招标人行为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不妥之处:招标人组织最具竞争力的一个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理由: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拄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不妥之处:招标人在现场口头解答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理由: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或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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