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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匿名  2025年0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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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605621

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真题-经济法

( 试卷总分:155 分 ; 共有4大题 ; 考试时间:120分钟 )

试卷说明

判断题 : 根据题意判断正误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案例解析题 : 用户在提交试卷后,根据该题的答案和解析进行自我评分

第3大题:多选题(共40分)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下列各项中,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有()。(2分)
【正确答案】 : AC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A属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所以选项C正确。选项B和选项D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因此,正确答案是AC。

下列有关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表述中,符合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分)
【正确答案】 : ACD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法律规定,合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并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经原审批机关核准,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ACD。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营企业解散原因的有()。(2分)
【正确答案】 : ABCD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营企业在下列情况下解散:合营期限届满;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合营一方不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合营企业末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2分)
【正确答案】 : BCD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有关破产申请受理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分)
【正确答案】 : ABCD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本题的四个选项说法均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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