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级建造师考试网

您好,欢迎您进入唯才网考试中心

用户: 匿名  2025年04月20日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027-88605621

[官方版]201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 试卷总分:130 分 ; 共有2大题 ; 考试时间:180分钟 )

试卷说明

单选题 : 选项当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答案

多选题 :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第2大题:多选题(共46分)

下列情形中,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201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AC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74
2018版教材P369

本题考核的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如强制隔离、强制约束)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5)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6)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如伤残抚恤金、遗属抚恤金、福利金、救济金等);(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如财产义务、行为义务,典型表现为乱收费、乱摊派);(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B选项拘役属于刑罚的种类,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2019版教材375页:2018年2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法的解释>》规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2)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3)行政指导行为;(4)博会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5)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6)行政机关为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过程性行为;(7)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做出的执行行为,但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除外;(8)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履责等行为;(9)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10)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D选项属于第(5)条: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E选项属于第(1)条: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根据《专利法》,下列属于专利法保护对象的有()。【201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ACE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25
2018版教材P25
本题考核的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2016年版教材P26)

关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说法,正确的有()。【201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DE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58
2018版教材P57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其中,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D正确);(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016年版教材P5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增设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条件。所以C错误。

2019版教材59页: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E正确

B项逻辑颠倒,应该“确定施工企业是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前提”

对于A选项,2019版教材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已删除相关内容,所以现在将原来属于正确答案的A 去掉。


甲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乙书面约定在乙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甲通行,但没有进行登记。关于该约定性质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2014年版】(2分)
【正确答案】 : CDE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19
2018版教材P19
本题考核的是地役权。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根据《建筑法》,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2014年真题】(2分)
【正确答案】 : ACD
【考生答案】 :     
【得分】 : 0
【本题解析】 :

本题考核的是工程监理。

《建筑法》规定:“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说明:本题新版教材无此内容,但是《建筑法》仍有相关规定。

本大题共有 23 道小题 ,当前页: 1 / 5总页数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尾页



   本大题所有小题如下:
您目前得分: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