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320页
原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6 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审结。原文:《民事诉讼法》 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 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 15 日内提出答辩状。原文:《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故选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