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解析】 :
2019版教材P5
2017版教材P5.
(1)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主要职责是:
1)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 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定、 修订本部门经济定额;
3)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本部门经济定额的实施;
4)制定和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标准及其资质管理工作;
5)制定全国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标准, 并监督执行。
(2)国务院水利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主要是修订、 编制和解释相应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 有的还担负本行业大型或重点建
设项目的概算审批、 概算调整等职责。
(3)省、 自治区、 直辖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修编、 解释当地定额、 收费
标准和计价制度等。 此外, 还有审核政府投资工程的标底、 结算, 处理合同纠给等职责。